[宝山区,诈骗]想借卖口罩“发国难财”?从重处罚!宝山法院判决两起涉疫情诈骗案

新民晚报讯 (采访人员 郭剑烽 通讯员 胡明冬)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日前通过远程庭审方式对两起涉疫情诈骗案进行公开庭审 , 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荣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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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 , 被告人刘某通过“陌陌”社交平台得知姜女士求购口罩 , 便主动联系姜女士谎称有渠道购买口罩 。姜女士通过QQ与对方谈妥购买口罩事宜 , 并介绍了另外两名好友一起向被告人刘某购买口罩 。三人转账共计5100元给刘某后 , 却发现刘某迟迟不发货且失联 , 遂报警 。而此时被告人刘某已将所骗钱款用于赌博游戏应用程序的充值 。
宝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 责令被告人刘某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
在另一起涉疫情诈骗案中 , 被告人荣某在疫情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利用被害人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 , 虚构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 , 通过网络骗取被害人陈先生口罩购买款共计人民币10800元 , 后将上述钱款挥霍一空 。
被告人荣某事后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妥 , 便向被害人退赃800元 , 并主动至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
宝山法院认为 , 被告人荣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凿 , 考虑其具有自首情节 , 依法判决被告人荣某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1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 责令被告人荣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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