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一男子拒绝信息登记刀刺防疫人员,犯妨害公务罪获刑一年

4月3日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从江西吉安万安县人民法院获悉 , 近日 , 万安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 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件 。 被告人侯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据了解 , 该案是万安县审理的首起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 。
吉安一男子拒绝信息登记刀刺防疫人员,犯妨害公务罪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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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一男子拒绝信息登记刀刺防疫人员,犯妨害公务罪获刑一年】远程视频庭审现场 。万安县人民法院 图
法院审理查明 , 疫情防控期间 , 2月10日上午9时许 , 万安县城管局工作人员根据防疫工作安排 , 在万安县五丰镇河西农贸市场出入口检查点 , 对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信息登记 。 侯某某进入市场时 , 在接受值守工作人员为其测量体温后 , 拒绝提供有效证件进行信息登记 。 工作人员再三劝导 , 被告人侯某某仍不配合信息登记 , 推开工作人员 , 想在购物后直接离开 。 在工作人员欧阳某某和刘某某进行制止时 , 侯某某抓起旁边猪肉铺摊上的剥皮刀朝着工作人员刘某某连捅两下 , 所幸 , 刘某某躲闪避开了捅刺 。 随后 , 侯某某被现场工作人员制服 。
万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侯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 , 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 使用凶器暴力威胁 ,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 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 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 自愿认罪认罚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一审宣判后 , 候某某表示不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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