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双沙法庭当庭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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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日 , 古蔺县人民法院双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并当庭调解原告康某、李某与被告康某甲、康某乙、康某丙赡养费纠纷一案 。
被告康某甲、康某乙、康某丙系原告康某、李某之子女 , 因被告未履行赡养义务 , 遂诉至法院 , 诉请被告履行赡养义务 。
因该案在农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 为了弘扬尊老爱幼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 引导人民群众遵纪守法 , 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 , 承办法官决定当庭调解 。
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件背景后从亲情的角度切入 , 一边释法明理 , 批评教育;一边让双方倾诉沟通 , 解怨消恨 , 平和心态 。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 , 最终原被告双方放下成见 , 达成调解 , 被告也自愿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 当庭支付了赡养费 , 并对以后老人的赡养事宜做了合理的安排 。
该案的成功调解 , 既着眼当前问题解决又着眼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 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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