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中消协年度投诉数据:买车“套路”多,投诉量居首位


从中消协《2019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看到 , 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为:汽车及零部件、服装、食品、通讯类产品、鞋 。 与2018年相比 , 自行车及零部件投诉和房屋类投诉进入商品类投诉前十 。 (来源:中消协官网)

二手车:中消协年度投诉数据:买车“套路”多,投诉量居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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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质量、汽车服务和销售合同是投诉热点问题 。
今天 , “央视社会与法”为你梳理典型案例 , 帮你避开购车中的那些“小猫腻”和“大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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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中消协年度投诉数据:买车“套路”多,投诉量居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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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王先生在网上认识了“购车中介”黄女士 。 黄女士称 , 能让王先生“零首付”购车 , 后期只需支付购车贷款 。 王先生将身份证复印件等交给黄女士用以申办贷款 。 几天后 , 王先生得知 , 银行发贷的第二天 , 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称自己是王先生代理人到4S店里提取了车辆 。 王先生表示 , 是他人冒充自己提车 , 于是报案 。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 , 4S店不但没有在提车时对来人的身份进行审核 , 更没有确认来人与王先生之间的代理关系 , 在交付车辆这一事关买车人重大利益的事项上未尽谨慎义务 。 法官判决4S店向王先生交付其所购车辆 。
“央视社会与法”提示
近期涉及“零首付”购车的纠纷频频出现 。 此类案件 , 往往是所谓“购车中介”在网上发布消息或者在网上找寻有购车意向的潜在客户 , 通过向不同银行、车贷公司、4S店介绍客户 , 抓住一些4S店销售过程中审查不严谨的“漏洞” , 提前提车 。
作为消费者 , 切莫轻易相信网上所谓的“零首付”购车中介的“牵线搭桥” , 即便通过购车中介进行购车 , 也要在资金给付、委托手续、金融方案选择等方面尽可能小心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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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江女士在某二手车交易平台上购买一辆二手车 。 该平台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 , 除小部件有钣金油漆外车身结构完好 。 二手车公司在签订的《销售合同》及《车辆转让协议书》中注明:“保证无事故 , 无泡水 , 无火烧” 。 半年后 , 江女士在检车时发现 , 该车曾发生追尾 , 系事故车 , 遂将二手车公司诉至法院 。
法院判决
二手车公司在出售涉案车辆时 , 故意隐瞒车辆发生过较大事故的事实 , 使江女士陷入错误的认识 , 该行为已构成欺诈 。 江女士有权利主张撤销合同 , 且可向4S店主张购车款三倍的赔偿 。
“央视社会与法”提示
在二手车交易中 , 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如实告知车辆状况 , 不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 更不能为了出售车辆做出欺诈行为 ,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作为消费者 , 在购买二手车前要尽可能多了解车辆信息 , 比如产权信息、公里数、维修记录等;在签订合同时 , 要特别注意合同细节问题 , 特别是质量保障条款 。 如果发现经营者有欺诈行为 , 消费者有权主张撤销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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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李先生在4S店购买全新小轿车 , 4S店出具的《服务申请书》显示有效期为 2017年3月28日至2020年3月27日止 。 今年初 , 李先生在保养时查询到 , 车辆的服务期在2019年3月27已经结束 。 因此 , 李先生认为4S店此前已完成了该车辆的销售 , 然后又将该车充当新车二次销售给自己 , 违反《销售合同》的规定 , 构成欺诈 。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 , 涉案车辆车载系统的激活时间早于实际购买时间 , 该类信息对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财产利益具有一定的影响 , 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如实告知 , 4S店未予告知 , 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兼顾对消费者认知能力和消费心理的保护 , 法院认为4S店附随义务履行不当 , 判决其赔偿李先生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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