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守护“受伤的少年”

近日 , 平山区检察院对一起强奸未成年案的被害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 , 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 , 被害人家属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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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在审查起诉一起强奸未成年案时 , 第一时间与控申部门对接 , 同步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审查机制 。为缩短救助周期 , 控申部门提前介入了解案情 , 并与未检部门多次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经调查 , 被害人与幼弟平时由母亲一人照顾 , 且母亲没有工作 , 父亲常年外出打工 , 家庭经济条件困难 , 无力承担被害人的医疗费用及心理治疗费用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 , 检察官认为未成年被害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 遂耐心向被害人家属解释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 , 积极帮助他们办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手续 , 为他们向平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援律师 , 严格依法为他们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最终 , 经上级检察机关审批 , 同意向被害人家属发放3.5万元司法救助金 。
除了物质帮助 , 检察官更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 。考虑到未成年被害人受到的身心伤害 , 未检部门检察官向被害人家属详细介绍了沟通技巧和心理疏导方法 , 并通过电话随时掌握被害人心理状况 , 及时为其减压疏导 , 帮助其早日走出阴霾、重树生活信心 。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 , 保护未成年人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平山区检察院将以未成年被害人为重点 , 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 整合资源进行多元化、精准化、人性化救助 , 及时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 传递检察温度和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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