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这些企业将免除现场检查 ,湖北率先开出环境监管正面清单( 二 )


湖北宜昌共93家企业和项目纳入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 其中疫情防控类55家、重污染天气类9家、日常监管类29家 。 涵盖了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55家、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19家、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11家、重大工程项目4个 。
湖北襄阳首批正面清单包括110家企业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还表示 , 当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有环境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 , 可依法不予处罚 , 督促其尽快整改 , 对因疫情影响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 , 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 , 并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 。
追问1:
湖北为何率先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 湖北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 , 此时推出《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 环境监管政策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
当下 , 尽快在科学防控的前提下复工复产 , 是湖北的首要任务 。 《办法》制定了差异化的监督执法措施 , 使企业能够在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科学防控疫情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 比如将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 , 保障民生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中 。 而更长远的意义在于 , 该《办法》是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的积极探索 , 有利于构建现代环境监管体系 。
该负责人说 , 近年来 , 环境监管能力和监管需求矛盾日益突出 , 现行的监管方式不能完全适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
《办法》通过激励性、差异化的环境监管执法措施 , 少去或者不去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 , 多去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 , 既能激励企业主动守法 , 绿色发展 , 也可以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在主观恶意排污 , 违法犯罪的企业或项目 , 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
追问2:
出台正面清单是否意味着放松环境监管?
湖北省环境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 《办法》虽然规定了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项目少现场检查或者不现场检查 , 但绝非不管不问 。
《办法》规定了监督方式及重启现场检查机制 , 并明确了将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和项目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 采用非现场监管方式进行监管 , 绝非不监管 。 纳入清单的企业和项目也并非“一劳永逸” , 《办法》规定了正面清单的动态调整和移出制度 。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局长曹立平此前表示 , 制定和实施正面清单 , 是推动分类监管的积极探索 。 但必须强调的是 , 企业免于现场执法检查 , 并不简单等于“不管不问” , 执法部门仍可以通过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 正面清单也明确提出了要探索利用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 。
曹立平说 , 将持续加大查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 。 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 , 对偷排偷放、主观恶意排污的 , 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 , 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 , 加大惩处力度 , 维护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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