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伤医不断发生 北京:医护人员受威胁可暂停诊疗( 二 )


此次 , 北京市出台《草案》 , 在业内人士看来 , 便是在现有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的治理手段 。
“《草案》的第一个亮点是政府对于医院安全秩序的领导责任 。 过去很多人都简单地认为 , 医闹事件完全是医院的责任 , 但是没有想过医院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 特别是生命维持的场所 , 其安全其实是每个人的责任 。 ”邓利强说 , 同时 , 人脸识别技术、人防、物防的防范系统 , 建立风险识别系统也是亮点 。
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刘鑫还提到了《草案》中规定的建立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的共享平台 。
“建立医疗安全的共享平台 , 意味着如果有人在一家医院闹事 , 其他医疗机构就可以通过平台了解到这条信息 。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 , 这个共享平台就是一种黑名单 , 但是和传统的黑名单并不同 。 对于上了黑名单的患者 , 医院同样需要给予诊疗服务 , 只是在服务过程中需要慎重 。 ”刘鑫说 。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 《草案》还给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安排 , 其中最令人耳目一新的就是明确赋予医护人员“避险权” 。 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可以暂停诊疗 , 这一提法过去是很少见的 。 据了解 , 医生的“拒诊权”在医疗系统和公共认知中 , 一直是被回避、被虚置的 。
“过去很多医生在一些很危险的情况下 , 面临相关规定和舆论威胁也只能继续诊治 。 但是根据《草案》的规定 , 在有危险的情况下 , 医护人员可以拒绝诊疗 , 或者是换别人诊疗 。 这样既保证了患者的利益 , 也保证了医护人员的安全 。 ”邓利强分析说 , 对于酗酒、情绪激动的患者 , 可以让安保人员陪同进行诊治 , 这也是在保证急诊室医护人员的安全 。
在郑雪倩看来 , 面对暴力 , 医护人员是可以回避诊疗的 。 “回避”强调了当发生暴力事件时 , 医护人员可以拒绝行诊 。 这既保护了医护人员的权利 , 避免面对面的风险 , 也侧面体现了医护人员在面对暴力行为时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相关细则尚需优化
2013年 , 浙江温岭的空鼻症患者连恩青也是因为手术后遗症 , 举起一把榔头 , 朝医生王云杰的头上猛砸了三下 。 榔头断了以后 , 他又掏出藏在左边衣袖中的尖刀 , 朝王云杰的背上捅了几刀 , 导致其当场毙命 。
温岭杀医案也由此成为我国医患关系的标志性事件和转折点 。
在浙江温岭杀医事件发生后 , 加强医院安保的呼声再一次高涨 。 温岭本地的部分医生希望医院能够像机场一样 , 对患者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必要的安检 。
在此次《草案》中 , 引人瞩目的一项规定便是 , 医院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 严防禁带物品进入医院 。
对此 , 郑雪倩向《法制日报》采访人员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 公共场所当然可以设立安检 , 但是不能忽视的是医院是否有必要设立安检系统 。
“安检在机场、车站是非常重要的 , 因为涉及违禁物品可能会危害公共安全的问题 。 而医院的复杂性在于 , 医院有好多门 , 重重安检会让病人感觉不愉快 。 我认为 , 如果医患关系和谐 , 就没有必要建立安检制度 。 ”郑雪倩说 , 虽然法律赋予了公共场所的权利 , 但是各个医疗场所要根据自身的特点来决定是否需要安装安检门 。
郑雪倩认为 , 安检制度不仅强调安装安检门 , 也意味着对重点人物可以进行检查 , “《草案》还需要对此进一步细化 。 医患矛盾不能完全靠安检解决 , 安检只是一个手段 。 在全社会的人还没有达到能够自我约束自我防御的情况下 , 必要的措施还是需要的” 。
对于安检制度 , 也有业内人士提出 , 各级各类医院都进行安检没有必要 , 有些医院也负担不起 , 建议在医疗纠纷比较多、发生涉医安全事件比较集中的医院进行安检就可以了 。
“其实这些意见在《草案》中已经考虑到了 。 《草案》规定因为特殊原因 , 没有办法接受技术安检的可以进行手检 。 这是对医院这种特殊场所的考量 , 在具体的执行中也一定会考虑到 , 在落实执行过程中保证不会影响病人的诊疗安全 。 ”邓利强对《法制日报》采访人员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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