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检察」玉林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3·20”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萍
【「玉林检察」玉林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3·20”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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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3·20”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萍
2020年4月6日 , 玉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女 , 25岁) 。
经审查查明:2020年3月20日22时许 , 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因债务纠纷在其出租屋内将被害人罗某某杀死 。 3月23日凌晨1时许 , 犯罪嫌疑人李某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
目前 ,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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