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在长城上刻字者被行拘

本报讯(通讯员 孙佳琪 采访人员 李瑶)昨天 , 采访人员从八达岭特区办事处获悉 , 4月6日在长城本体上故意刻划的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 八达岭特区办事处依据《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 , 将该男子及其同行掩护人员列入景区“黑名单” , 而4月6日也是该办法实施首日 。
4月6日10时25分 , 工作人员巡逻时发现 , 在八达岭长城南二楼半处 , 有两名男子一蹲一站 , 面对墙体 , 行动可疑 。 上前查看后 , 其中一名男子正在墙砖上刻划 , 另一名男子则望风掩护 , 墙砖上刚被刻上的“四川”二字赫然在目 。 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并上报管理部门 。 目前 ,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 因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 , 对违法人员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
同时 , 4月6日 , 八达岭特区办事处正式出台并实施《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 , 进一步强化对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惩戒、监督和管理 。 因此 , 八达岭景区依据《惩戒办法》第六条规定 , 将刻划男子及同行掩护人列入了景区“黑名单” , 限制其购票参观资格 。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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