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金平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陈某伟、陈某静涉恶犯罪案件

2020年4月2日上午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 , 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伟、陈某静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
【■汕头金平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陈某伟、陈某静涉恶犯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 , 从2017年9月份开始 , 被告人陈某伟与同案人陈某贤、陈某鑫先后共放贷人民币120000元给被害人 , 从中收取高额利息 , 且被告人陈某伟还强迫被害人承担其朋友债款 。期间 , 被告人陈某伟使用欠款转移的方式提高利息 , 使被害人无法偿还本金 , 而利息逐日累计增加 。当被害人出现未能按期支付利息的情况时 , 被告人陈某伟纠集同案人陈某贤、被告人陈某静、同案人陈某鑫等人 , 有组织地采用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的手段 , 分分合合向被害人索取高利贷债务 , 并多次实施威胁、恐吓、打砸、滋扰等违法犯罪活动 , 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汕头金平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陈某伟、陈某静涉恶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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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应有权利 , 法庭为二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 并通过与看守所进行远程视频连接 , 依法查明了二被告人身份 , 随后针对起诉书的指控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 依法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 , 对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 做到在疫情防控期间实现庭审实质化 。最后 , 被告人陈某伟、陈某静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
■汕头金平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陈某伟、陈某静涉恶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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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将依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对本案另行择期进行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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