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室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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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 绥滨县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室揭牌成立 , 成为全市检察机关首个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家瑞共同为检察室揭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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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室的成立构建了新型良性互动的检警关系 , 持续深化检警协作 , 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 , 促进规范执法和规范监督 , 共同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执法司法水平 , 强化人权保障 , 维护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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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结束后 , 参加揭牌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观了检察室的办公场所 , 随后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 , 检警双方针对派驻检察室的重大意义、相关法律制度、以及相关案件处理等问题进行具体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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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是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 。检察室实行员额检察官值班制度 , 主要承担刑事案件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 以及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工作任务 。日常工作中 , 派驻检察官严格遵循“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原则 , 按照法定方式、范围、程序开展常态化工作 , 有效加强公、检两家办案协作配合 , 在保证案件质量稳步提高的同时又实现检警合作 , 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 进一步为我县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
来源:绥滨院政治部
编辑:于婷
【『』绥滨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室揭牌成立】审核: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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