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森林公安局对在基站监控中发现的2起野外违法用火行为进行了处理

心存侥幸 , 违法用火!罚你没商量!
今日 , 双滦区森林公安局对在基站监控中发现的2起野外违法用火行为进行了处理 。
「」双滦区森林公安局对在基站监控中发现的2起野外违法用火行为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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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监控现场
在防火戒严期内 , 嫌疑人刘某成、赵某军二人拒不执行区委、区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 擅自烧茬子、燎地边 , 经询问 , 二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区森林公安局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 对嫌疑人刘某成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对嫌疑人赵某军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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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处罚后 , 区森林公安局民警对2人分别进行了警示教育 。
据相关负责同志介绍 , 目前该区森林公安局共查处野外违法用火案件8起 , 处理嫌疑人8人 , 其中一人予以行政拘留 , 累计罚款13500元 , 实际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赔偿 。
连日来 , 双滦区多次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 , 并发布森林防火命令 , 刘某成、赵某军2人在防火戒严期内仍然存在侥幸心理 , 烧秸秆、燎地边 , 2人的行为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 , 区森林防火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 , 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 , 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
【「」双滦区森林公安局对在基站监控中发现的2起野外违法用火行为进行了处理】来源:承德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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