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抢劫案”嫌犯潜逃八年被捕获刑十一年

正义网梧州4月9日电(通讯员李雪雁 朱彰涛)近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莫某抢劫案被梧州中院驳回上诉,作出维持原审对莫某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的裁定 。 
据了解,2011年的一天,莫某与黄某声、黄某因赌博输钱,正为如何能够更快捷地得到钱而挖空心思之际,莫某提出通过用“三唑仑”麻醉进行抢劫“谋财” 。三人合谋之后,一致同意了莫某的提议 。 
2011年10月,在莫某的引路下,三人来到梧州市长洲区倒水镇物色作案目标,一方面,黄某声等人向被害人虚构其有木材需要雇请货车运输,另一方面,为了不让被害人察觉识破,事前将“三唑仑”融入液体,使用注射针从红牛罐的底部将麻药注入饮料之中,并用牙签堵住针孔,再用价格标签贴住针孔处 。 
一切准备就绪后,莫某、黄某声、黄某三人兵”分两路,莫某负责驾驶摩托车先前往苍梧县岭脚镇接应,以防失手方便逃跑;二是由黄某声、黄某跟随被害人郭某的货车,将被害人郭某骗至苍梧县岭脚镇一偏僻的公路处,并在途中将事先准备好的“红牛饮料”交给被害人饮用,待被害人昏睡后,黄某声和黄某当场劫取被害人的货车、现金、手机等物品 。 
【“麻醉抢劫案”嫌犯潜逃八年被捕获刑十一年】得手后,黄某声、黄某将货车低价出售三人共同分赃 。被害人郭某昏睡至次日后报警,后黄某声、黄某二人被抓获归案并被判处刑罚 。由于莫某在合谋抢劫货车之后,其系负责提供麻醉药物并驾车接应而没有出现在犯罪现场,因此潜逃多年 。该院审查后,决定对莫某进行追捕,在潜逃八年后,终于2019年2月被抓获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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