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缺席的107天( 二 )


在这样的情况下 , 视觉中国首先用技术手段解决了网络图片侵权行为取证难的问题 , 这两项技分别是“时间戳”和“鹰眼” 。前者是基于HASH函数算法 , 根据签名认证的电子数据内容生成的一串固定长度的字符串 , 能够作为图片生成时间的客观证据;后者是视觉中国基于图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自行研发的图像版权网络追踪系统 , 能够全网爬虫、自动图像对比、授权对比自动生成报告 。
这两项技术为视觉中国的“诉讼式获客”打下了基础 。2015年视觉中国告北京华恒汉方制药有限公司侵权案中 , 首次使用“时间戳”技术进行取证 , 案件最终获得胜诉 。2016年鹰眼系统研发成功并投入使用后 , 视觉中国以此作为手段在网络上追踪其所拥有的图片 , 在发现了未经授权的使用者后 , 便会向后者提出签约的建议 , 而不采纳建议的后果便是称为侵犯版权诉讼案的被告 。
与广大势单力薄缺乏法律意识的内容生产者不同 , 视觉中国拥有庞大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 , 有充分的能力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权 。相关资料显示 , 仅2018年至2019年期间 , 视觉中国就提起了3000余项诉讼 , 其中90%以上均为知识产权类诉讼 。甚至 , 在充分地积累了知识产权类诉讼的经验后 , 视觉中国还专门开辟了帮助版权方进行维权的业务 。
在巨大的技术和人力的优势面前 , 侵权方难以在诉讼中讨到好处 , 同时小微企业主往往惧怕成为被告的风险 , 因而往往选择与视觉中国达成商业和解 , 与后者签订图片使用合同 。但以这样的方式缔结的合作 , 在用户眼中不免有着强买强卖之嫌 , 对于广大自媒体来说 , 视觉中国动辄发出律师函、质问函的嘴脸十分丑恶 , 即便事实往往是他们侵权使用图片在先 。因此 , 视觉中国在被点名时舆论才会迅速发酵 , 而参与其中的自媒体中有多少曾经因为侵权使用图片而成为视觉中国的目标客户 , 就不得而知了 。
年报显示 , 视觉中国通过“鹰眼”发现了大量的潜在客户 , 相较于视觉中国传统的大客户营销方式 , 这种获客方式的成本显然大大降低 , 而效率却很高 , 截至2018年 , 视觉中国的签约客户数已经超过1.4万家 , 授权客户接近33万 , 这其中很多是”鹰眼“的功劳 。
然而 , 这些依靠诉讼威胁换来的客户价值并不高 , 属于客单价较低的长尾客户 , 视觉中国以引起众怒为代价换来这些客户有些得不偿失 。据国金证券传媒研究员的报告 , 视觉中国客单价10万元/年以上的大客户占比仅为15%~30% , 却贡献了公司70%以上的收入 , 这些客户往往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 , 宣传需求大 , 且预算丰富 。而鹰眼所发现的客户不但签订的合同金额较低 , 且粘性较差 , 双方在合作之初就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 , 自然也难以达成续约 。
商业的本性
作为中国最大的正版图片库 , 视觉中国有着重要的行业地位 , 而鹰眼的研发 , 为广大内容生产者提供了发现侵权行为的工具 , 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 。因此 , 在“411”事件之前 , 视觉中国在版权业内有着和很高的地位 。
然而 , 这一次的“411”事件让我们看到了视觉中国的另一面 。视觉中国一边自诩为版权保护领域的标杆 , 一边却将互联网上大量无主图片的版权据为己有 , 即便是黑洞这样举世闻名的照片也不例外 。事实上 , 这样的行为同样从另一个角度侵犯了内容创作者的版权 。屠龙勇士终成恶龙的故事 , 又一次上演了 。
「」视觉中国缺席的10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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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行为与当初百度的”魏则西事件“如出一辙 , 当时李彦宏曾经坦言:“短期利益的追逐挤压了百度的价值观 , 如果失去了对价值观的坚守 , 百度离破产就只有30天 。”然而 , 猫却妹认为这两件事恰恰共同反映出了商业组织逐利的本性 , 对于一家企业来说 , 其存在的首要目的便是盈利 。在特定的条件下 , 企业或许能够为法律和大众权益提供助力 , 但我们永远不能期待企业会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将坚守价值观作为己任 , 甚至成为一个行业的监管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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