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财产分配的问题

我萌给题主问题中的几位主人公取名先。(无冒犯意思,只是方便律品君打字······)成功蓝士:a现任妻子:b亲子:c继子:d蓝士的麻麻:e假设a留下了100万的资产。情景设计完毕。首先出场的是我萌的婚姻法君------b君会先拿走50万。为什么!!!b是a的老婆大人呀,还是现任!虽然介个现任只现了2年,但也是受我萌法条君保护的合法的现任!夫妻共同财产造不,军功章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在a结婚以后,他的财产不叫他的财产,是他·们·的财产。继承的财产永远只能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所以,有一个重点的结论来了,b会取得a的大部分财产。接着讲剩下的50万,继承法君现在才要出场。b c e 君肯定有继承权,而且都是一顺位,无争议,不展开。问题就在于d君有无有继承权了。这个继承权的关键在于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阔不阔以认定为拟制血亲关系。抚养关系要怎么形成呢?介个理论上有争议的。有部分人坚持在一起生活了,就自然形成了。但这个想法没考虑到主人公的意愿,同床还有异梦的呢,在一个屋子生活不代表感情好,一口闷啊!万一a君不乐意养,d君不情愿被养,那这么相亲相爱的扶养关系要怎么形成啊。所以就有人跳粗来说啦,扶养关系要确立必须要心甘情愿的。a要有乐意养,d也要乐意被养。那怎么判断呢?这个在实践中也是审理的一个难点,要通过举证认定的哟。或者大家好好商量,坐下来喝个茶聊聊天,不把问题撕到法院那边,那就你萌说了算咯。法条君最爱河蟹·peace~~~结论来了:如果d君有继承权了,那也是第一顺位。so,bcde平分50万。如果d君没有继承权。bce平分50万。结了婚的儿子也是泼出去的水,老婆是赢家。那没办法改变这个局面了吗?除非有证据证明100万都是a君的个人财产。或者a君b桑有做过约定?不过你指望b桑主动提粗来?貌似有那么点儿诙谐。看完赞我!耍流氓的拖出去枪毙10分钟!接下来给帅出天际帅出血的法条君~~~《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网友的回复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该男士,母亲健在,也有亲生的孩子,他们以及其现任妻子有权继承财产。关键是继子是否有权继承,题主只交待“结婚时间很短”没有说清楚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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