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诸如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这类人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可以免除刑事责任,被伤害的人只能认倒霉

看到题主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忧心忡忡,我感觉很受感动。不过题主所述并非法律漏洞,而是法律的特殊保护作用的体现,既然如此,那肯定也有相应的救济制度。
■网友的回复
不是很明白你在担心什么如果你不是很重要的话,估计没什么人会花这么大功夫来对付你。加入你如此重要的话,我相信你会请保镖的而且现行的犯罪责任年龄为14岁,所以……并不是所有的未成年人都能躲得了刑事责任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监狱跟犯罪学校似得,也不是很适合把十二三岁而且有可能只被关最多几个月的小孩子放进去。而且也不是说年龄低于14岁,不会被丢进少管所什么的,对自私的大人的惩罚,还是有寻衅滋事罪的嘛。另外,还有民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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