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诸如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这类人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可以免除刑事责任,被伤害的人只能认倒霉
看到题主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忧心忡忡,我感觉很受感动。不过题主所述并非法律漏洞,而是法律的特殊保护作用的体现,既然如此,那肯定也有相应的救济制度。
■网友的回复
不是很明白你在担心什么如果你不是很重要的话,估计没什么人会花这么大功夫来对付你。加入你如此重要的话,我相信你会请保镖的而且现行的犯罪责任年龄为14岁,所以……并不是所有的未成年人都能躲得了刑事责任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监狱跟犯罪学校似得,也不是很适合把十二三岁而且有可能只被关最多几个月的小孩子放进去。而且也不是说年龄低于14岁,不会被丢进少管所什么的,对自私的大人的惩罚,还是有寻衅滋事罪的嘛。另外,还有民事责任呢。
推荐阅读
- 如果有人使用诅咒术/下降头/养小鬼或者其他诸如此类的方法使人死亡,请问我国现有的法律可以制裁他吗
- 去澳洲读本科一定要先读预科吗
- 飞书互动为啥能在facebook和Instagram上进行广告推广的有啥特殊门路吗
- 请问大豆蛋白肽适合健身人群吗蛋白肽和蛋白粉哪个蛋白质含量更高
- 国外目标用户主要是高端人群的社交网站有哪些
- 对于悟空来说,贝吉塔特殊么
- 为啥人在看见壮观的景色、读到搞笑的段子、看到新奇的事物、做出一些成绩诸如此类事物的时候喜欢和人分享
- 给动物穿衣服是多余并且愚蠢的吗
- 特殊职业的人应该把职业技能用在普通人身上吗
- 为何我国大城市的酒店密集区域很少见到面向差旅人群的洗衣烘干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