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温州民房坍塌22人死亡的事件

从现场图片和新闻报道可以了解到:
1.倒塌房屋为当地农民在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建于上世纪70年代,也就是说这里本身就是危房;
【怎样看待温州民房坍塌22人死亡的事件】 2.新闻中指出废墟中未找到钢筋,说明房东在加盖时根本无暇顾及质量;
3.这里已经划入城市拆迁范围,房东觉得价格低,并不同意;
4.周围还有一些工厂,房东觉得还有点价值,就租给这些在这些工厂里打工的工人
见微知著,我们必须要看到以下几点:
(1)自建房和危楼使用监管缺失
自建房是土地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或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这种自建房本身没有严格的图纸,没有严格的审查,也不需要验收,质量问题每个人都心知肚明。
事故中的自建房系上世纪70年代建设,早已是危楼,但是却长期居住。由此可见自建房和危楼使用监管严重缺失,制度机制依旧不彰。
(2)中国式拆迁的背后
中国拆迁,让很多人一夜暴富。原本房屋自住,听说要拆迁后疯狂加盖,只要有顶有门有窗,就可以算作拆迁面积。拆迁人抱着侥幸心理,不顾质量进行房屋加盖。正如新闻中找不到钢筋,明显多为抢建。
放眼社会,随着城市的发展推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经济、物质、科技都突飞猛进,国人却要担心最基本的住行问题,“高楼价、低质量、楼脆脆、心危危”已经成了国人挥之不去的梦魇。
(3) 常常普及救灾抢险正能量,但却回避灾难预防
以往的不少事故中,有些地方官员都习惯大讲救灾抢险的正能量,但却回避灾难发生的本身。
导致我们现在面对各种灾难,常常是感动于人物,迷之于真相。
灾难就是灾难,是感动无法弥补的,若无反思,则感动毫无意义。
■网友的回复
我是中央涂永兴巷的户主儿子,事故发生的地方叫中央街,中央街是被通知拆迁的一条街。而永兴巷是从来没有被通知拆迁。发生坍塌的房子的旁边建筑都被清空和拆毁过的。发生坍塌的4间房其中一人未签拆迁协议俗称钉子户。现在已经4名房东都已经自首。目前中央涂村出现停水停电的状态。村子里和镇里的工作人员通知全部撤离并且当危房处理。作为永兴巷的户主,有几点疑惑如下1.当危房可以,有危房鉴定书才能说这个是危房不宜居住,我们马上搬离。问题是没有 2.中央涂永兴巷自拆迁以来,没有通知过要被拆迁,这条街道的居民并不知道要拆也不知道何时拆,更没有签过拆迁协议3.中央涂永兴巷的户主合法拥有土地所有权和房屋居住权,依法享有居住且租赁房屋的权利。要求搬出去,也要走法律程序吧4.介意事故的突发性和严重性,当台应该紧急小组预案应该合理安抚当地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而不是停水停电断老百姓一条生路吧。5.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出台合理并且人性化的政策,并且同未签协议的户主及未通知签协议的户主尽快洽谈拆迁事宜,给大家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把政策落地实施6.村里的镇里的人挨家挨户说搬走,请问这个是哪个决策层出的通知,没有妥善安排安置处,搬走?搬到哪里去呢!固然逝者安息,救援抢险永远是第一位,但请同时积极安排好当地人的安置工作及安抚情绪特别是老年人和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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