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不靠谱的医托

舅舅@不靠谱的医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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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我国民法总则多次提及公序良俗 , 如第8条规定 ,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 不得违反法律 ,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153条规定 ,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典型案件
管某的舅舅身患重疾 , 为了能让舅舅入住更好的医院 , 管某通过亲属介绍认识了医托邹某 。
2019年3月6日
双方通过微信取得联系 , 邹某给管某发了一条消息:“1.明天病人做好入**医院准备 , 带好医保卡及全部病历检查片子 。2.打2万元给我微信里 , 作为安排进院和抢救红包 。3.收到钱后24小时内安排入院 , 并安排**医院最好的主任负责救治 。”邹某还在消息里表示:“收不了床 , 全退” 。
2019年3月7日上午
管某给邹某微信转账2万元 。邹某发消息称:“今天下午三点 , 带上所有报告及病例及病人本人到指定医院汇合……徐老师178******** 。”
2019年3月7日下午
未曾想 , 这个所谓的徐老师却告知管某医院无法收治其舅舅 。本以为能花钱找人帮舅舅入住更好的医院 , 找到更好的医师治疗 , 到头来却是一场空 , 管某找到邹某 , 要求其返还全部费用 。邹某却称 , 其已经帮忙办理了入院手续 , 是因为管某的舅舅未到场才导致无法入住指定医院 , 故邹某拒绝退款 。管某诉至法院 , 要求邹某返还2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
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 , 管某让邹某帮其舅舅入住**医院符合委托合同关系的法律特征 , 应认定双方成立委托合同关系 。然而 , 合法有效的委托合同关系应以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为前提 。本案中 , 双方明确管某支付的2万元系作为安排进院和抢救红包 。救死扶伤系社会的善良风俗 , 任何个人或医疗机构不应以此为由向患者及其家属收取额外钱款 。故双方的委托合同关系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合同无效后 , 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 应当予以返还 。因本案双方均有过错 , 故法院判令邹某返还2万元 , 但不支持管某要求邹某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
友情提醒
再急也不乱投医 ,
谨防医托套路深 。
【舅舅@不靠谱的医托】来源:上海一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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