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13种特种畜禽或“解禁”狗为伴侣动物或禁食( 二 )


本次公布的《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 , 其中传统畜禽18种 , 包括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特种畜禽13种 , 包括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 。
《目录》的制订有四个原则 , 包括列入《目录》的畜禽必须经过长期人工饲养驯化 , 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优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考虑多民族生产生活需要和传统文化等因素;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等 。 本《目录》列入的特种畜禽 , 是指除传统畜禽以外的畜禽 , 主要有:梅花鹿 , 其养殖历史悠久 , 已经形成完善的产业体系;马鹿 , 其在新疆、甘肃、宁夏和内蒙古等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有传统饲养习惯;驯鹿 , 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根河市及其周边地区 , 是鄂温克族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羊驼 , 为引入品种 , 驯养历史悠久 , 用途多样;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包括非洲鸵鸟、美洲鸵鸟、澳洲鸵鸟(鸸鹋))等 , 多为国外引进品种 , 养殖技术成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毛皮动物 , 我国已经培育出适宜家养的品种 , 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 , 非食用 。
《目录》的畜禽适用《畜牧法》其野外种群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后 , 农业农村部在两次全国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和摸清遗传资源家底基础上 , 加快了《目录》制订工作 , 征求了36个中央部门、31个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 , 召开专题座谈会 , 听取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产业界等专家学者的意见 , 不断修改完善 , 形成《目录》 , 基本实现了家养畜禽应列尽列 。
《目录》畜禽与陆生野生动物的关系如何呢?采访人员了解到 , 《目录》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配套目录 , 也是《畜牧法》明确要求制订的配套目录 , 有明确的法律边界和严格的科学边界 。 列入《目录》的畜禽 , 适用《畜牧法》 , 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管理 。 《目录》所列物种的野外种群 , 以及《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 , 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 , 由林业和草原部门管理 。 另外《目录》说明指出 , 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 , 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 , 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 , 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
【#目录#13种特种畜禽或“解禁”狗为伴侣动物或禁食】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叶燕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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