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文昌市检察院剑指非法经营成品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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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加油站、移动加油车、私人加油点 , 大众对这些如今已是见怪不怪了 。但是 , 这些都属于非法经营!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 , 成品油经营秩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非法经营成品油 , 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 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 危害公众安全 。
2020年4月8日 , 由文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某非法经营罪案一审宣判 , 吴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10000元 。
吴某某系文昌市某镇一个体劳动者 。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9月 , 吴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 , 违反国家规定 , 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行政许可的情况下 , 多次从海南某石油有限公司购进0#柴油、汽油进行销售 , 非法经营柴油数额人民币64938.75元 。审查起诉阶段 , 吴某某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 承办检察官对其进行证据开示 , 通过释法说理 , 最终促使其自愿认罪认罚 , 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 吴某某在没有取得柴油、汽油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销售 , 且未使用经检验合格的专门设备装运、储存柴油、汽油 , 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经有关部门检验 , 被查获的汽油为不合格产品 。
检察官郑重提醒
【@获刑!文昌市检察院剑指非法经营成品油犯罪】经营成品油业务 , 必须合法合规 , 否则身陷囹圄未可知;倡议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到加用“私油”、“黑油”的危害性 , 自觉抵制价格便宜的诱惑 , 拒绝加用非法成品油 。检察机关也将积极发挥检察职能 ,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犯罪 , 维护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 , 为用油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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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冯好
编辑丨林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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