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4200元可申请

本报讯(采访人员 赵莹莹)昨天 , 市住建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其中提出 , 在家庭住房和资产条件不变的前提下 , 家庭人均月收入申请门槛拟由2400元调整到4200元 。
征求意见稿提出 ,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 , 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 , 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
申请门槛放宽 , 补贴标准也提高了 。 征求意见稿提出 , 除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外的其他区 , 2人及以下户最高补贴标准为2500元/月 , 最低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3人及以上户最高补贴标准为3500元/月 , 最低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 。 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四区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按全市标准的60%确定 。
对于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患重大疾病人员以及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的 , 征求意见稿规定 , 经申请可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 但提高后的租房补贴标准不超过本市确定的最高补贴标准 。
为鼓励核心区家庭承租中心城区以外房源 , 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 , 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源 , 且房屋租赁合同依本市规定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 , 经申请家庭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认定后 , 可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 但提高后的租房补贴标准不超过本市确定的最高补贴标准 。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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