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山东省直医保个人账户可与近亲属共用 可支付这些费用( 二 )


六、保障措施
(一)省级直管参保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各单位参保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省直医保有关政策规定,诚实守信,遵守承诺,共同做好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工作 。对于失信人员,一经查实,记入省直医保个人信用档案,纳入个人信用考核体系 。
(二)为进一步方便参保职工,目前正在积极开发个人账户共济“掌上办”功能,下一步通过“鲁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实现网上办理 。
附件:1.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
          2.各银行办理网点名单及地址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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