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金融#览海系加码持股!中小险企股权违规处置漫长,上海人寿添新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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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野
来源:独角金融
在曝出股东违规入股两年后 , 上海人寿的违规股权处置问题终于有了定论 。
4月9日 , 上海人寿公告称 , 两家分别持股13.75%的股东上海洋宁实业、上海和萃实业拟转让所持上海人寿全部股份 , 大股东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览海控股”)持股比例将由20%增至32.8% , 保持上海人寿第一大股东地位 。
其余股权则由新引入的三家股东上海中静安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静安银”)、上海银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银润控股”)和大连迈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大连迈隆物流”)受让 , 三者分别持股5.1%、4.9%和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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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上海人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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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违规股东 , 新股东背景各有特色
独角金融发现 , 上海人寿今年新引入的三家股东背景也各有特色 。 中静安银实际控制人为一家著名公募基金会 , 上海人寿认为 , 中静安银参股符合基金会宗旨 , 有助于双方多领域的业务合作 。
上海银润是集休闲旅游、安保服务、广告传媒、矿产开发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元化企业 。 上海人寿认为 , 上海银润参股有助于双方发挥专业优势 , 加强商业保险与健康养老服务融合 , 探索创新实现康养联动发展新模式 。
大连迈隆物流以物流和游艇产业为发展重点 。 上海人寿认为 , 大连迈隆物流将发挥游艇俱乐部拥有高端客群的优势 , 助力公司保险服务更广领域发展 。
同时 , 览海控股、中静安银、上海银润和大连迈隆物流均承诺 , 投资上海人寿的资金源于合法的自有资金 , 并非使用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资金;且公司之间、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也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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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上海人寿公告)
2015年2月 , 上海人寿获批开业 。 2016年3月 , 原中国保监会批复同意增加注册资本40亿元 ,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0亿元 。 新增注册资本由发起人股东览海控股、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等5家公司以及新股东上海洋宁实业、上海和萃实业和上海幸连贸易有限公司认缴 。 其中 , 上海和萃实业和上海洋宁分别持股占比13.75% , 合计27.5% 。
不过 , 2018年4月 , 上海人寿被曝其股东上海和萃实业和上海洋宁实业因隐瞒与第一大股东览海控股的关联关系、超比例持股 , 并提供虚假材料 , 不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 被要求三个月内解决 。
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 控制类股东可持有保险公司股权三分之一以上 , 但需要总资产不低于一百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 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达到战略类或者控制类股东标准的 , 其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应当符合相应类别股东的资质条件 , 并报中国保监会批准 。 且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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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未明显改善 , 多次违规遭点名
股权违规风险只是上海人寿面临的众多风险之一 。 公开资料显示 , 上海人寿的偿付能力也多年未有明显改善 。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 , 2019年上海人寿业绩增幅明显 , 年度实现签单保费206.27亿元 , 年末总资产为628.40亿元 , 分别较2018年的171.29亿元和477.66亿元增长20%和32% 。
但是报告同时显示 , 2019年四季度末的偿付能力甚至低于2016年同期 。 截止2019年四季度 , 上海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27%和134% , 虽高于2018年四季度末的114%和123% , 但仍低于2017年同期的131%和138% , 也低于2016年同期的134.85%和139.81% 。
此外 , 该公司去年在高管任职资格、产品备案等方面亦被监管机构多次点名 。
2019年10月 , 上海银保监局指出 , 周秋实的本科毕业证书与该校证书不符 。 决定不予核准周秋实上海人寿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并在1年内不再受理对周秋实的任职资格申请 。
2019年9月 , 中国银保监会在《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中指出 , 部分公司相当数量的产品备案后并未销售 , 上海人寿等7家公司销量为零产品数量超过10个 。
2019年1月 , 中国银保监会在《关于人身保险产品近期典型问题的通报》指出 , 上海人寿产品开发报备不合规、不合理 , 报备材料内容不齐全 , 个别产品无法律责任人或总精算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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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险企股权违规处置漫长
2019年7月 , 中国银保监会曾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针对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进行专项整治 , 严厉打击股东股权违规行为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行为 。
保险公司股权排查的重点之一则是股东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如股东通过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约定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审查 , 谋求对保险公司的控制权和主导权;股东是否如实告知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以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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