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湖南拟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办法( 二 )


立法调研发现 , 基层文化人才匮乏、场所不足、弱势群体文化权益保障不够的问题比较普遍 。 为保障基层群众享有最基本的文化权益 , 《办法(草案)》明确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应该向基层流动 , 增加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 注重边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
肖莉杏委员说 , 针对时下农村社会风气如赌博等不良习气严重 , 出台办法非常有必要 。 她建议在公共文化产品里面 , 将公共法律服务站加进去 , 也就是把法律文化产品放到社区和农村去 。
李志超委员表示 , 乡镇文化服务 , 我们的供给比较少 , 他们享受得也比较少 , 对于乡镇社区的人民群众 , 我们怎么在供给端提供高质量的供给 , 精准供给 , 恐怕在监督落实上还要下更大力气 。
提供特殊保障方面 , 《办法(草案)》规定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 提供相应的文化服务 。 公共文化设施应当配置无障碍服务设施设备 , 应对特殊群体实施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
祁圣芳委员特别赞赏《办法(草案)》对突出基层群众文化权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文化权益的保障 , 他说 , 这是一个质量比较高、比较成熟的法规草案 , 相关规定不仅抓住了湖南实际和湖南特色 , 而且比较具体、操作性比较强 。 赞同尽快出台 。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编辑:刘良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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