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某明:为什么财新关于鲍某明的报道,让人心生反感( 二 )


她写道:
“会说服自己爱上施暴者 , 这样就不会觉得自己太脏 , 就不会那么痛苦”
但我们都知道 , 这其实不是爱 。
房思琪在逐渐成长的过程中 , 也明白 , 这并不是爱 。
所以她痛苦 , 她纠结 。 她在”爱李国华“和”恨李国华“之间反复挣扎 。 最后还是因为无法承受而发疯了 。
如果你们觉得房思琪的心态 , 终究离我们太远 , 那微博上这位网友的现身说法应该更能说明问题:
鲍某明:为什么财新关于鲍某明的报道,让人心生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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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让女孩痛苦的畸形关系 , 是爱吗?
不是 。
那既然房思琪的心理我们能明白 , 微博网友的心理我们也能明白 , 怎么放到了兰儿(或者说李星星)身上 , 就不明白了呢?
少女的敏感、多疑、纠结 , 对世界的恐慌 , 以及所谓的“缺爱” , 被一个没有良心的成年人利用 , 最后伤害到了少女 。
而少女在痛苦中开始了纠结 , 于是一会想把鲍某明抓起来 , 一会又不想鲍某明收到伤害 。
这不是和财新采访的状况很像吗?
鲍某明:为什么财新关于鲍某明的报道,让人心生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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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显然比“sugar daddy”论来得合理得多 。 因为如果她真如财新作者所写 , 是想找个sugar daddy , 根本不会报警 , 也不会弄得人尽皆知 。
然而这种更合理的可能性 , 却没有被阴阳怪气的人考虑到 , 他们觉得兰儿就是坏人 , 和有钱人在一起就是图有钱人的钱财 。 一开口就是“sugar daddy” , 一开口就是“二奶转正” , 是不是欠缺考虑了呢?
事实上 , 出现这种喜怒无常的状态 , 恰恰是心理出现问题的表现——况且鉴定也显示 , 兰儿已经是重度抑郁症 , 而且伴有PTSD 。
这明明是受害者的苦难 。
是值得我们细心呵护、值得同情的创伤啊!
结果现在却成了某些人指责受害者的武器 。
立场怎么可以偏至此?
怎么可以残忍至此?
3 , 这样 , 是不是太不平等了?
我承认 , 无论我之前写的还是南风窗之前写的 , 也都带立场 , 也都偏向受害者那一方 。
有人在问 , 这是不是太不平等了?
我建议你们在这样问之前 , 不要忽略女孩和鲍某明接触的时候才13岁 , 第一次和他发生关系的时候才14岁 。
不要忽略 , 女孩没怎么上过学 , 而鲍某明是知名律师 , 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大佬 。
不要忽略双方巨大的年龄差距和巨大的人生阅历差距 。
然后再来讨论所谓的“不平等” 。
4 , 所以鲍某明就一定有罪吗?
这分法律上和道德上 。
法律上 , 我前天的文章有写:
鲍某明:为什么财新关于鲍某明的报道,让人心生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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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某明是否有罪 , 这要看司法机关怎么看 。 如果警方再次调查 , 依然觉得证据不足 , 而且这件事也确实证据不足 , 那尊重程序正义 , 鲍某明就是没罪的 。
但鲍某明的无罪 , 不是兰儿的错 。
只是因为法律就是法律 , 我们不能通过临时改法律去惩罚一个人 。
如果法律有人格 , 它应该感到羞愧 。
正如我之前说的 。
这件事 , 除非最后证明出来 , 他们并没有发生关系 , 一切都是女孩捏造 。 否则只要鲍某明在女孩14岁那年和她上床 , 在舆论上就不存在反转 , 我就永远不可能站在他那边:
鲍某明:为什么财新关于鲍某明的报道,让人心生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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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以为这会是一个共识 。
没想到还真有那么些人 , 一定要证明是这个女孩在勾引男人 , 一定要证明男人没错 , 是女孩错了 , 除了财新这篇报道 , 我已经见过七八种洗地姿势了 。
有说这就是仙人跳的 。
有说这是忘年恋的 。
有说这是古代“以身相许”的美好爱情的 。
有说这是心机女孩贪得无厌 , 想要大叔的钱的 。
甚至有说女孩给男人下迷魂药把男人强奸的....
大开眼界啊 。
真的是大开眼界啊 。
我算是理解为什么全球每8个被性侵的人 , 只有一个会去报案了 。
一个孩子 , 无论是被强奸还是诱奸 , 终究是做错了 。
结果去报案 , 依然会被这样围攻 。
更何况其他成年女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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