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句子读不懂该怎样处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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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我觉得读不懂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就是你对于句子成分的划分可能不是很熟练,尤其是对于一些省略主语和谓语的后置定语这一类的,可能会划分不清楚,建议你拿到一个比较复杂的句子后先将其主谓宾等一天成分找清楚。第二就是语法知识不够扎实,对于一些从句在理解时不够准确。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在理解时虽然认识单词但是却无法找到合适的汉语意思去描述它。建议平时做题时自己理解一遍再对照着翻译看看,再学点翻译技巧,夯实一下语法知识。
■网友的回复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我问过很多初学英语的人和对英语不是很了解的人,问他们觉得英语什么最重要,绝大多数人都会说单词最重要。其实不对,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学不懂英语的原因。没错,英语确实是由单词组成的,但是如果把单词杂乱无章地堆砌在一起,没有人会明白你想表达的意思。所以把单词井然有序地放在一起才能明白确切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所以弄明白句子结构(通常所说的语法)才是最重要的。背单词只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而已。
中国绝大部分学校里的英语课设置得非常不科学,就知道让学生背单词,好像只有单词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说出来,以至于大学里许多英语专业的学生专业八级都考过了,可是还是说不出来。阅读个报纸啊文章什么的还行,不过听力、口语水平都特垃圾。归根到底,这是学习方法的问题。语言嘛,就是用来说的。所有对于任何事,都要挖掘其最原始的意义。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个刚开始学说话的美国孩子,他只会蹦字儿,就像你现在一样,想用英语表达一个意思,也只能蹦出几个单词。但是慢慢地,这个美国孩子开始模仿大人的说话方式和语腔语调,并且能用句子表达自己。可现在他所掌握的词汇也就那么几个,他唯一欠缺的只是单词量的积累,这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其实学习一门外语,你就把自己当成是初学语言的孩子,不断地去听去看去模仿,掌握了表达方式之后,再慢慢积累词汇量。
我也问过许多老外,向他们讨教语法的问题。可是大多数的回答都是不知道啥叫语法,人家就是按照这种方式说话。汉语也是同样的,你说说啥是汉语的语法,你也说不出来吧!其实英语的大量语法,都是中国人自己总结出来的,然后规定各种条条框框,将英语变成一门科学去研究,让学生们死记硬背,把学生的思维彻底限制住了,我就是受害者之一。我曾经还拿中国英语老师编的卷子让老外做,结果好多题都做错了,这是多么奇怪的一件事。不过我现在想明白了,英语其实就那么回事,简单地很!!!!
为什么中国人觉得学英语很难,是因为英文和中文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体系。不像许多欧洲其他语言,例如法语,意大利语,他们和英语都是由拉丁语演变而来的,所以他们之间学起来就容易得多。甚至许多英语单词直接就是法语单词。英文从法文借的字相当多,这和公元11世纪法国对英国的军事征服有关(这是与本文无关的信息,此处略去很多字)。我的意思就是,中国人学习英语确实比欧洲其他语种的人学习英语的难度要大。
和汉语相比,英语的句子结构是比较规范的。
英语句子有且只有两种类型:简单句、主从句(也就是所谓的复合句)。简单句:很好理解,就是一句很简单的句子。说得专业一点就是:只有一个结构的句子。也就是什么东西做了什么事儿(表示动作)或者什么东西是什么样子的(表示状态)
首先说什么东西做了什么事儿(表示动作)句式:
For example: He steals my wallet. (他偷了我的钱包)
1. He: 他;H大写,是因为句首字母都要大写。
2.steal:偷;加s变成steals,是因为steal这个动作的发出者是第三人称单数,也就是他、她、它。当然,不是所有情况下动词都要加s,一般动词以thch sh 结尾时,要加es。如:teach-teaches finish-finishes touch-touches等等
如果主语变成复数,也即是他们、你们、我们时,动词状态不变
例:They steal my wallet。
此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加s或者es的情况是在一般现在时的时态下。
如果他过去偷了我的钱包,句子就应该变成He stole my wallet. 这里的stole是steal的过去时态。所以意思是他以前偷了我的钱包。如果你要向一个人说之前发生的事情,就要用过去时态。
时态有很多种:现在时、过去时、将来时、完成时等等等等。
再来说说什么东西是什么样子的(表示状态)句式:
For example:She is beautiful. 她很漂亮。
1. She:主语她。
2. is:is有“是”的意思,比如 He is Tom(他是汤姆)
但是is在这里不是“是”的意思。你不能说“她是漂亮”
这里的is起的是一种结构上的作用,而不是意思上的作用。
因为在英语中,一个句子是不能没有动词的。但是像“她很漂亮”这种句子中是没有动作可言的。所以,为了保持结构上的一致性,就把这种表示状态的句子中的动词用am、 is、 are 来充当。记住,am、is、are这三者在表示状态的句子中起到的只是结构上的作用,千万不可翻译成“是”。
3. Beautiful:是形容词。表示一种状态。
注意:简单句并不一定以长短而论,只要结构上成立就是。一个简单句可以很长很长。比如:
找个外国网站上的新闻读读:
http://www.reuters.com/places/china
其中的这条新闻。
China second quarter economic growth around 7.5 percent: government think-tank
China\u0026#39;s economy may have grown around 7.5 percentin the second quarter and nearly 8 percent in the first half, and willrecover steadily in the second half as policy stimulus gains traction, asenior economist at the cabinet\u0026#39;s think-tank said on thursday.
这条新闻其实就是一个简单句,只不过它用and连接了几个并列句子而已。
这个句子的主干是加粗部分。
China\u0026#39;s economy may have grown around 7.5 percent in the second quarter andnearly 8 percent in the first half, and will recover steadily in the second half as policy stimulus gains traction, a senior economist at the cabinet\u0026#39;s think-tank said on Thursday.
这段话的翻译是:
本周二一位政府智囊团的高级经济学家说,中国经济第二季度增长率约为7.5%,今年上半年接近8%,由于激励性政策的推动力,下半年经济增长将稳步恢复。
这是一个表示动作的简单句,grown是grow的过去分词形式,“增长”的意思。其他部分都是辅助这个主干的。
什么in the second quarter啊,in the first half啊,in the second half啊,都是表示时间的状语,是用来表示主体动作发生的时间。
什么and will recover。。。的主语依然是economy。只不过用and 将主语几个不同的动作联系起来了而已。
什么as policy stimulus gains traction “由于激励性政策的推动力”啊,这个是表示引起下半年经济稳步恢复的原因的。它也不属于主体部分。
现在来说说主从句。主从句也叫做复合句,是一个主句和若干个从属于主句的句子组成的句子。
这里需要强调一下,英语句子中无论长短,无论如何复杂,都只有一个主句。
不过从句可以有若干个,就像一个妈妈可以有几个孩子,但是一个孩子只能有一个妈。那么主句就是妈妈,从句就是孩子。
For example:He is the man who steals my wallet. 他就是偷我钱包的人。
这里又涉及到一个语言习惯的问题。欧美的人脑子比较直,说话也比较直接。所以,他们说话时会先将主旨表达出来,一些修饰性的东西会放在次要或者后面的位置。
就拿这句话来说:Heis the man. 这个简单句的意思是他就是那个人,哪个人呢?who steals my wallet.偷我钱包的人。注意,这句话中的who可不是“谁”的意思。这个who在这里起到的不是意思上的作用,而是结构上的作用。who在这里叫做“引导词”。它其实就相当于前面theman的替身,此外,它还是后面steals my wallet的主语。
所以,这个句子可以拆成两句:He is the man. 和 the man steals my wallet.
之所以要把两句并为一句,就是为了表达的需要。
那为什么用who呢?因为前面的the man是个人,而不是物。如果是物就要用that或者 which来引导。
For example:This is the car that costs me 10,000 pounds. 这就是那辆花了我一万磅的汽车。
这句话同样可以拆成两部分:This is the car. 和 the car costs me 10,000 pounds.
其实引导人的引导词除了who还有whom。不同的是who在其引导的一句话中充当主语。比如:He is the man who steals my wallet.
Whom在其引导的一句话中充当宾语。
比如:Steven is a boy whom I like. Steven是一个我喜欢的小孩儿。
这句话分成两句:Steven is a boy. 和 the boy I like. 只不过the boy是I like的宾语,所以要用whom来代替a boy。正常的语序应该是I like the boy.
举例说明:
http://www.reuters.com/news/us 中的新闻
Bonnie and Clyde guns could sell for $200,000, auctioneer says
The guns that infamous killers Bonnie and Clyde were carrying when they were killed in 1934 could sell for as much as $200,000, auctioneer Bobby Livingston of New Hampshire based RR Auction said on Saturday.
加粗的句子就是一个以that引导的从句形式
加粗的句子翻译是:Bonnie和Clyde这两个臭名昭著的杀手,他们在1934年被杀时手里所拿的枪可以卖到高达20万美元。
这句话的主干是The guns could sell for as much as 200,000.
that infamous killers Bonnie and Clyde were carrying when they were killed in 1934
这句中,that后面的一大串都是用来修饰The guns的。
英语句子读不懂该怎样处理
如上图所示,英语中的各个层级表现得很明显。从中可以看出,单词比句子低一个级别,如前所述,从句是主句的孩子,那么从句也比句子低一个级别,那么由此得出结论:从句和单词其实是一个级别的。理解这一点非常非常重要。这样就会对一个复杂的句子结构有很清晰的认识。
从句有三种形式:名词性从句、形容词性从句、副词性
一、名词性从句
就相当于一个名词而已。
For example: That the Beijing Olympic Games was hosted in 2008 is known.
北京奥运会是2008年举行的,这是众人皆知的。
这句话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名词性从句。这句话的主体是That is known.
That 后面的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北京奥运会是2008年举行的。
如果我们直接把这个大长句子当成主语,会显得特别啰嗦,也会使读者摸不着头脑。那么此时就需要用一个词来替代这个大长句子,那么这个词就叫做引导词,所以,that在这里的作用就是名词性从句的引导词,that在这里的作用还是“降低the Beijing Olympic Games was hosted in 2008的级别”,使这句话降低到单词的水平。
所以,引导词的作用归根结底就是用来降级的。
二、形容词性从句
就相当于一个形容词而已。
For example: Steven is a boy whom I like. Steven是一个我喜欢的小孩儿。
主语是Steven is a boy. 从句是whom I like.
那么,既然仅仅是一个形容词而已,那为啥不直接用一个单词,而是用这种从句形式呢?
因为你所要表达的形容词不能仅仅用一个词来代替,所要要用一个长句子作为一个形容词。
所以,这个句子中修饰小孩儿的形容词应该是“我喜欢的”,但是英文中表示这个意思的没有一个固定的单词,所以就要用这个句子的形式表达。
For example: The book, whose cover is red, is quite good. 这本红皮书非常好。
这句话的主句是 The book is quite good.
Whose cover is red 是一个形容词性从句,是用来形容the book的。
此处的whose是一个引导词,意思是“谁的”。由于the book和cover之间有一种从属关系,书的封皮,所以这里的引导词要用whose。
而且whose既可以指物也可以指人。
For example: The man, whose hair is red, is my brother. 红头发那人是我哥。
三、副词性从句
就相当于一个副词而已。
所谓“副词”,就是修饰动词、形容词的一类词语。是用来表达一种程度。
For example: The book is quite good. 这本书非常好。
此处的quite是副词,它用来修饰good。是用来表达这本书好到什么程度。
那么副词性从句也就是起到这个作用的,只不过它不是一个词,而是一个句子罢了。而且副词性从句可以表达时间、原因、地点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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