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律师称应承担法律责任 ,大学生虐猫并传播视频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张静雅)4月8日 , 山东理工大学大四学生虐待流浪猫一事引发关注 。 同校学生称 , 在此次事发前 , 就曾向学校进行举报 。 4月9日 , 学校发布处理规定 , 称会对其加强教育管理 。 律师认为 , 虐杀动物已涉嫌寻衅滋事 , 不应只受到道德谴责 , 应尽快推动我国的反虐待动物的相关立法 。
#大学生#律师称应承担法律责任 ,大学生虐猫并传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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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虐待的流浪猫 。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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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相关通报 。
大四学生被指虐猫并贩卖视频
4月8日 , 有消息称山东理工大学一大四学生虐待流浪猫 。 相关视频显示 , 在猫存活的情况下 , 该生用多种残忍方式虐待 , 并拍摄视频 。 其微博曾发布消息 , 对外宣传贩卖相关视频 。
4月9日晚 , 山东理工大学官方就此事发布声明称 , 该事件中所涉当事人为我校数学与统计学院2016级学生 。 学校对此事件高度重视 , 已对该生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 并责令其对本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广大网友致歉 。 学校将进一步调查研究 ,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一名山东理工大学在校生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 4月7日 , 她在网络看到了相关视频 。 得知视频内容系同校学生拍摄后 , 曾向校长信箱反映情况 , 得到“学校正在调查处理”的回信 。 她介绍 , 因目前学校尚未开学 , 因此并不清楚制作视频男生目前的情况 。
一小时后 , 当事人在微博发布道歉贴 , 寻求公众原谅 。 采访人员通过微博联系山东理工大学上述学生 , 截至发稿时 , 未得到回复 。
公益机构称回应过于“轻描淡写”
处理结果发布后 , 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 (以下简称:它基金)在公共微信号上发出公开信 , 认为山东理工大学的处置方案过于“轻描淡写” , 要求学校对该生做出严肃处理 , 并将处理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
它基金执行秘书长陆萍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 它基金认为 ,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相关规定 , 当事人发布的视频涉嫌“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可能引起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不良信息 , 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
同时 , 有网友在虎扑以及贴吧中发出联名倡议 , 要求山东理工大学严惩虐猫的学生 。
新京报采访人员致电山东理工大学 , 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不做回应 。
4月13日 , 动物保护人士琴琴(化名)告诉新京报 , 从2004年开始做志愿者以来 , 大学生虐猫、虐狗的事情多次发生:2018年9月 ,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一名新生用弓箭射杀流浪猫;2018年10月 , 大连财经学院一名男生将所养宠物狗从7楼宿舍扔下摔死 。
琴琴说 , 大学生虐待猫狗 , 并拍摄成照片、视频在网上传播 , 是无视生命尊严和缺乏公德心的表现 , 也同时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 。
律师倡议立法保护动物福利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 , 虐杀猫狗等动物 , 拍摄并买卖传播虐杀视频 ,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而不只是遭到道德谴责 。
他称 , 国内虽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 , 但虐猫视频严重引起公众不安 , 扰乱社会秩序的 , 公安部门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治安拘留 ,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 即可以由此追究刑责 。 可以按照现行的《网络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进行处罚 , 加大执法力度 , 提高违法成本 。
此外 , 为了保护小动物的生命尊严和动物福利 , 杜绝虐猫杀狗事件再次上演 , 需要完善相关立法 。 吴立宏表示 , 呼吁国家相关部门能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约束为妥 , 加快推动反虐待动物立法 。
他提出 , 提供虐杀视频传播的网络平台 , 没有认真贯彻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 , 没有起到相应的监管责任 。 由于此类资源贩卖多通过互联网进行 , 警方的调查取证难度较大 , 网友们可通过视频传播平台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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