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公司要用我们的居住证去给门店注册营业执照,我们有风险么?

有风险,主要是作为个体工商登记的负责人有法律风险。民法总则第56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即: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收益也归个人者,对债务负个人责任;以家庭共同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消费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这里是笼统的财产责任,具体体现在,1.门店因为各种原因被告了,负责人要负责2.门店偷税漏税,超范围经营等被罚你要负责3.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你要负责。建议不同意,如果非要找个借口的话,就说居住证过期了,重新办,而重新办需要时间,说不定就找其他人了。
■网友的回复
当然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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