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狗肉市场问题多该立法禁食吗( 二 )


禁食与否仍语焉不详
《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规定 , 明知是宠物饲养用的猫狗肉而食用的 , 深圳将对食用者每人处价值或者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 并对组织食用者从重处罚 。 有业内人士认为 , 该条例是给非宠物饲养用途的猫狗食用松了口子 。
“老家村子里有好几户人家都杀狗 , 没偷没抢 , 只是自己养的 。 工作犬值得尊敬 , 伴侣犬也是人类的朋友 , 但我认为屠宰合法养殖场出来的专门用于食用的犬只 , 并未涉及道德和伦理问题 , 也不能定义为不文明行为 。 ”目前居住于沈阳的网友在社交媒体中如此表示 。
“狗为六畜之一 , 是历史上正常的食物来源 , 从古至今就有吃狗肉的传统 。 我国有相当一部分人喜食狗肉 , 更有将食用狗肉作为一种饮食文化和传统民俗的地方 。 ”广州市民刘也升认为 , 解决吃狗肉的问题堵不如疏 。 “应加强对狗肉养殖、贩卖及加工、出售环节的监管 , 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 让食用的狗肉都有来源可查 , 这样既可以保护养狗人士的宠物犬 , 也能够给予我们吃狗肉的自由 。 ”刘也升说道 。
浙江宁波市爱狗人士小锅(化名)表示 , 期待能做好对家养宠物犬的管理 , 加大对偷狗和遗弃狗行为的处罚力度 。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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