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财务造假、“白菜价”出售子公司!这些公司被监管层处罚,你该怎么办?( 二 )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 , 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 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
就在4月10日晚间 , 上海高院官方公众号《浦江天平》发布了一则“上海首例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的一审判决结果 , 引起资本圈关注 。 据悉 , 4月10日下午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任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员林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元;对直接责任人员盛某和秦某某均判处拘役三个月 , 缓刑三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
据证券时报报道 , 本案中涉及的上海某股份公司为上市公司中毅达 , 任某某为任鸿虎 , 时任公司代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林某某为林旭楠 , 时任公司董秘兼财务总监;获刑四人目前均未在公司任职 。
据维权律师介绍 , 有133名投资者对中毅达提起索赔诉讼 , 主要针对*ST毅达相同的违法事实:即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 。 此前 , 已有绿大地、博元投资、雅百特相关责任人因财务造假也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证券时报、上述上市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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