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个税不是让单位代缴了吗?为何再汇算?一文读懂( 二 )


根据《指引》 , 简单来说 , 就是: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 ,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一个全新的规定 , 体现了“补税依法 , 退税自愿”的原则 , 纳税人需要了解相关的规定 , 提升税收意识 , 才能够正确判断自己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 如果需要办理 , 那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及时准确的申报和补退税 。
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上海律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菅峰向《中国经济周刊》采访人员介绍 , 这是首次进行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 建议纳税人高度关注 , 无论年终汇算清缴最终计算出来的结果是补税、退税 , 还是不补不退 , 都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
“而且 , 个税APP上线后 , 每个人都可以自己登陆进去 , 看到自己有没有存在‘被收入’‘被就业’‘被员工’或者‘被劳务’的情况 。” 菅峰说 。
值得注意的是 , 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期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 为期4个月 。
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 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 造成少缴税款会被追缴税款、滞纳金 , 还可能被处以0.5倍至5倍税款的罚款 。
同在一家公司 , 为什么他退税 , 我补缴?
王艳与贾敏同在一家公司 , 公司对其个人所得税都会统一进行申报 。于是在个税APP上 , 二人都选择了“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这个选项 。但是 , 最终结果来看 , 王艳需要补缴2780元 , 贾敏却可以退税45元 , 这是为什么呢?
“按照税法的规定 , 如果仅是在一个单位领工资 , 年终并不需要汇算清缴 , 因为平时该扣的都扣掉了 。但是如果在多个地方领工资、或者劳务费的情况下 , 就需要汇算清缴 。” 菅峰向《中国经济周刊》采访人员分析 , “假如在多个地方都有薪酬 , 每个地方都扣了专项附加(注 , 即三险一金)扣除 , 那么汇总起来 , 使用的综合税率会偏高 , 这就需要补税 。如果超过了400块钱 , 就一定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税 。如果正好相反 , 要退税 , 比如公司给你发工资时并没有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 比如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等并没有考虑进去 , 当你扣除之后 , 发现自己多交了税 , 这时就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去申请退税 。”
总体而言 , 导致实际应缴与预缴税产生差异从而需要“多退少补”的具体原因有很多 。
根据《指引》 , 有7种情形可以获得退税 , 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 , 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019 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 , 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等等 。
此外 , 还有4种常见情形 , 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 , 其中主要有两类情况:一是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 , 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二是除工资薪金外 , 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 , 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 。
“被就业”“被收入”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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