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起纠纷 谁该“让路”?( 二 )
案例4:分摊费用增加可补钱后再用
加装电梯费用增加 , 郑某的分摊费用由原来的3万余元增至将近5万元 , 郑某不同意 。 电梯建好后 , 加装电梯的主要负责人以郑某未缴纳分摊费用为由 , 拒绝给郑某配电梯门禁卡 。 郑某将两名主要负责人告上法庭 , 要求两被告停止妨害原告使用电梯 , 并协助原告办理电梯门禁卡 。 天河法院判决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案件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 该判决已生效 。
法官说法:增设电梯是由合建人出资建设 , 属于出资人范围内共有的专有物权 , 未出资的同楼住户并不享有无偿使用权 。 在增设的电梯投入使用后 , 要求享用增设电梯成果的业主 , 应积极与其他业主协商 , 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并支付相应费用 , 而其他业主亦应积极配合 , 在他人支付相应费用后允许其正常使用电梯 。
观察
75%的侵权损害赔偿诉求获支持
据天河法院发布的《天法观察之加装电梯纠纷》介绍 , 加装电梯纠纷案件呈现三大特点 。 首先 , 加装电梯涉及整栋楼业主权益 , 利益主体众多 。 近5年 , 广州天河法院审理加装电梯纠纷案件16件 , 其中 , 涉诉当事人30人以上案件约占68% 。
其次 , 业主要求侵权损害赔偿为主 , 75%的诉求得到法院支持 。 加装电梯案件当事人的诉求主要包括:停止实施妨碍加装电梯行为 , 赔偿妨碍加装电梯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 赔偿加装电梯对低层业主通风、采光、噪音、房屋贬值造成的损失 。
此外 , 老年人加装电梯改善居住条件要求迫切 。 2015年至今 , 天河法院审理加装电梯纠纷案件当事人达415人 , 50岁以上当事人占90% 。
法官建议 , 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 不动产权利人因通行利用相邻不动产的 , 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 , 应当予以赔偿 。
【加装电梯起纠纷 谁该“让路”?】叶小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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