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四川自贸区知识产权案 不足1%的原告能提供损失或侵权人获益的证据


2020年 , 四川自贸区挂牌成立三周年 。 4月16日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 发布《四川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17-2019年)》 , 介绍三年来四川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 。

「红星新闻」四川自贸区知识产权案 不足1%的原告能提供损失或侵权人获益的证据
本文插图

发布会现场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会上获悉 , 2017至2019年 , 四川法院共受理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573件 , 审结364件 。 其中 ,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71件 , 在这些民事案件中 , 著作权纠纷案件占比最高 , 达到了37.48% 。而一个明显的问题在于 , 在这些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中 , 仅有不足1%的原告能提供损失或侵权人获益的证据 。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主要呈现出四大特点:案件总数少 , 但呈快速上升趋势 , 受理、审结数以平均每年169.91%和139.66%的增幅高速增长;案件性质匹配自贸区功能定位 , 如成都天府新区片区案件主要为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类型新颖复杂 , 专业化程度高;判决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逐年上升 。
【「红星新闻」四川自贸区知识产权案 不足1%的原告能提供损失或侵权人获益的证据】白皮书显示 , 四川法院在审理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的过程中 , 发现部分市场主体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 需要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加以重视和改进 。
一是大多数企业仅看重物质资产和硬件设施的保护 , 对知识产权缺乏应有的关注 , 不重视对创新成果的及时保护 , 导致产生矛盾纠纷 , 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
二是部分自贸区创新主体处于创业初期 , 规模尚小 , 人员结构单一 , 缺乏专门人员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 , 为日后产生纠纷埋下隐患 。
三是知识产权诉讼能力不足 。 部分企业对知识产权诉讼缺乏正确认识 , 对侵权行为不够敏感 ,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意识不强、对部分事实怠于举证 。 在四川近三年受理的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中 , 仅有不足1%的原告在诉讼中提供有关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益等证据 。
采访人员 杜玉全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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