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同一个地点被两个人先后强奸了,这算不算轮奸(两个人互不相识)
不算。提问中说了两个犯罪嫌疑人不认识,这里理解为没有事前的意思联络,没有形成共同犯罪关系。而轮奸是一种具体的共同犯罪行为。所以,这不是轮奸。
■网友的回复
个人认为;这样不算轮奸。 首先,轮奸不是法定的刑法罪名,只是强奸罪的一种情形。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其次,根据我国犯罪主客观相统一的理论。两个人既然互相不认识,就不存在主观上的共同犯罪故意。综上,不算轮奸。
■网友的回复
不能算是轮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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