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注意!河北省教育厅等3部门最新通知来了

【 【部门】注意!河北省教育厅等3部门最新通知来了】【注意!河北省教育厅等3部门最新通知来了】小河看河北 河北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三部门转发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要求。通知指出,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更多内容(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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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新闻网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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