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山西出台“四十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

山西新闻网4月17日讯(采访人员 葛海霞)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喜春,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汪凡,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云涛,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翟瑞卿参加发布会,解读《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介绍各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安排及举措并回答采访人员提问。
 『出台』山西出台“四十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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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台』山西出台“四十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40条”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
4月9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 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40条”)。“40条”共分六大部分,具体内容包括践行1个理念、健全6项机制、开展7项行动、突出7项保障重点、提供8项公共法律服务和强化4方面监督指导。具体是指,在践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理念中,把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等理念贯穿到每起案件、每个工作环节中去,切实防止和纠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倾向及作风,并建立涉及企业和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让企业和企业家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在健全6项机制中,明确了建立政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快速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开通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绿色通道”、排查预警企业和项目建设风险隐患、深化“阳光司法”、完善信用激励与惩戒等工作机制的相关内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良好服务。在开展7项行动中,要求组织开展投资创业者保护、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助力脱贫攻坚、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涉产权冤假错案甄别纠正等护航高质量转型发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善待投资者,保护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在7个保障重点中,提出了加强企业和项目周边治安整治、深入开展“三零”平安企业工地园区创建、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支持企业改革改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办理涉及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的土地、拆迁案件等具体要求,目的是在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解难纾困中,发挥政法机关应有作用。在提供8项公共法律服务中,强调要深化“放管服效”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派出所一个窗口综合办理公安业务、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服务、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贴心、更贴近的公共法律服务。在强化4方面监督指导中,明确了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加强执法监督、抓好考核督促等主动接受监督、保证工作落实的相关措施。
公检法司积极贯彻落实“40条”
全省检察工作将严格遵循“40条”,把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等要求落实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办案绝不止步于“结案了事”,而要追求解决问题,目前已经启动“十个一”专项行动,努力通过送法入企、风险指引、帮助补漏建制、协调解决困难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办理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各类案件时,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及时发布服务发展典型案例,为全省检察人员提供办案指引。
全省公安机关将以“三零”单位创建为抓手,深化警企联动联防,全力服务企业发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严格依法办理涉企案件,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强力整治治安乱点,净化企业周边环境;依托山西公安“一网通办”等平台,全面加强线上线下服务,提高服务企业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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