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修订完善公租房保障政策 公租房直接按优惠标准计租
【武汉修订完善公租房保障政策 公租房直接按优惠标准计租】4月17日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 , 该市对公租房保障政策进行修订完善 , 降低了6万余保障家庭租金支付压力 , 并将租金缴纳方式由“先交租后补钱”调整为:直接按优惠标准交租 , 简化了工作流程 。
新政策将于今年6月1日开始执行 。 与此前政策相比 , 新政策根据保障对象不同 , 保障方式进行了调整 。 其中 , 对低保及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 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 ,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无房新就业职工、在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实施阶段性保障 , 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方式为发放租赁补贴) 。
租金缴纳方式也发生变化 。 按照现行政策 , 对于实物配租的公租房 , 实行“市场租金、租补分离”“分档补贴、先缴后补”的租金缴交形式 。 实际工作中 , 由于承租人收入低 , 支付能力有限 , 部分困难群众先行支付租金存在一定压力 。 新政策调整为直接按优惠标准计租 。
值得注意的是 , 新政策同时明确了新旧政策衔接时保障力度就高原则 , 办法施行前已享受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 , 其应缴纳的租金总额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执行;已享受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 , 其租赁补贴总额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
以某三口之家保障对象为例 , 其租住公租房面积50平方米 , 公租房市场租金标准为16元/平方米·月 。 如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780元(含) , 保障办法实施前后 , 实际缴纳租金无变化 , 依然按照0.75元/平方米·月计租;如家庭月人均收入为780—1560(含)元 , 月租金由368元降至240元;如家庭月人均收入为1560—1750(含)元 , 根据保障力度就高原则 , 月租金仍为368元;如家庭月人均收入为1750—2000(含)元 , 月租金由584元降至560元;如家庭月人均收入为2000元以上 , 月租金由800元降至5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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