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 继续居家观察七天 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

本报讯(采访人员贾晓宏)昨天 , 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 , 市疾控建议集中隔离观察人员在解除隔离后 , 继续居家观察7天 。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刘晓峰表示 , 当前本市疫情虽然处于低发态势 , 但境外输入仍带来零散病例 , 存在较大隐患和风险 。 特别是近期还因为个别境外输入病例引起了聚集性关联病例 , 又一次敲响了警钟 , 防控工作仍然存在严峻性和复杂性 。 疾控部门特别提示 , 有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旅居史 , 确诊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 , 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 。
疾控部门建议 , 集中隔离观察人员在14天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 , 继续居家观察7天 。 居家观察期间尽量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 , 保持居室通风 , 必须单独用餐 , 有条件时使用专用厕所 , 并及时清洁消毒;居家观察期间 , 建议由亲朋协助提供生活必需品 , 避免外出和聚集性活动 , 减少与他人接触 , 尤其远离年龄较大或体质较弱的高危人群;单独居住可不戴口罩;在进入和家庭成员共用空间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 双方均应佩戴医用口罩 , 口罩一旦被分泌物弄湿或弄脏 , 应立即更换;勤洗手 , 每次洗手时使用肥皂和流动水并持续至少20秒;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 , 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口罩或手肘遮住口鼻;每日至少一次使用湿抹布、湿拖把对房间进行清洁 , 保持清洁为主 , 预防性消毒为辅;每日至少早晚各测体温一次 , 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 。 相关人员不要存侥幸心理 , 一旦出现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时 , 即使十分轻微 , 也要立即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 , 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 , 并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和隔离观察情况 , 以及时诊断 。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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