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多数赞成放宽骑电动车带娃年龄限制( 二 )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要求 , 条例草案规定“本条例施行前上道路行驶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 已按照省、设区的市有关规定申领临时信息牌的 , 可以继续上道路行驶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但是按照设区的市的有关规定临时信息牌有效期早于该期限的除外” 。
在征集意见的过程中 , 有意见认为 , 临牌车的速度、整车质量等都不符合国家标准 , 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 , 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 应尽快淘汰 , 条例草案的规定是必要的、合适的 。
不过 , 也有意见认为 , 电动自行车购买时起码上千元 。 按照条例草案规定的过渡期截止时间 , 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有大量车辆不能上路行驶 , 这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 , 建议适当延长过渡期 。
对此 , 问卷调查中也涉及到这个问题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47%的人认为将2022年12月31日设置为过渡期截止时间比较适宜;32%的人认为将2023年12月31日设置为过渡期截止时间比较适宜 。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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