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被判刑11年 萧山一小区保安经理

采访人员 林琳 通讯员 萧法
4月16日下午 , 萧山区人民法院 , 男子刘某因诈骗罪 , 站上了被告席 。
刘某是萧山幸福小区的保安经理 , 这个小区是新建成的 , 开发商为回笼资金 , 将小区部分地下停车位先卖给了公司内部员工 , 由员工代为销售 。
刘某平时和业主打交道较多 , 跟售楼处业务员也熟络 。 在了解到业主有购买车位的需求后 , 便介绍其去有车位的业务员手上买车位 , 从中赚取中介费 。
据公诉人指控 , 2018年8月底 , 刘某因沉迷网络赌博欠下大笔赌债 , 为筹款“翻本” , 便动起了虚卖停车位的歪脑筋 。
刘某谎称自己有买进的车位欲低价转手 , 借用自己保安经理的“可靠”身份 , 诈骗7名业主113.25万元 。 这些钱 , 都被他在网络赌博中挥霍殆尽 。
据刘某交代 , 他为了取得业主的信任 , 在网上找人制作了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 , 用于在假的停车位合同、收据上盖章 。 然后 , 利用先前帮忙介绍卖车位获知的车位及所有权人信息制作虚假的《车位转让协议》 。
到了停车位交付那天 , 受骗业主去收车位 , 却被物业告知未查到其车位 , 这才发现被骗 。 再联系刘某 , 发现他早已逃离萧山 。 业主们报警 。
刘某被抓后 , 对于自己诈骗一事供认不讳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 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 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诈骗事实 , 根据其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 , 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1年 , 并处罚金6万元 。
(责任编辑:何一华 HN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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