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相约非法电鱼 其中一人不慎触电死亡

【三人相约非法电鱼 其中一人不慎触电死亡】正义网恩施4月17日电(采访人员戴小巍 通讯员王玲 杨俊)三人相约在河里电鱼,谁料其中一人从电鱼竿前端网兜收鱼时不慎触电死亡 。近日,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一审宣判,利川市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扣押在案的增压机、电瓶、增压器背包,依法予以没收,由利川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
2019年8月24日,被告人谭某某与李某进、李某双相约去电鱼 。电鱼过程中,谭某某负责操作电鱼机器,李某进、李某双负责捡鱼 。大约半小时后,谭某某让李某进将其所持电鱼的竿子前端网兜里的鱼拿出,李某进在拿鱼过程中触电倒入水中,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李某进系电击死亡 。
事发时,谭某某等人将李某进抬到沙滩上进行心肺复苏,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在明知他人报警后,谭某某在现场等待,后经民警口头传唤到公安局,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事后,谭某某委托其兄弟与李某进的近亲属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李某进家属的谅解 。同时,谭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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