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判刑

正义网崇左4月20日电(通讯员覃小玲)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检察院依法对宁某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案向凭祥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男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判刑】2019年2月28日,被告人宁某某在凭祥市北环路某路口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民警当场在其驾驶的电动车内查获蛤蚧13只、蛇类6只,均为活体 。随后,民警对宁某某在凭祥市凭祥镇的住所进行搜查,在其家中查获松鼠死体3只、猫头鹰死体3只,蛇类活体2只、竹鼠活体2只,动物制品泡酒30瓶 。经鉴定,涉案的蛤蚧活体13只,蛤蚧死体23只,均为壁虎科大壁虎,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死体3只,为鸮形目鸟类产品,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价值鉴定,上述涉案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济价值共计人民币225000元 。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宁某某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情节特别严重 。凭祥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宁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扣押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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