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发1亿元消费券,谁能领?怎么领?怎么用?全都看这里!

4月20日 , 长春市政府在长春市消费券发放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对外宣布 , 长春市政府将面向社会发放总额度为1亿元的消费券。
主要包含特惠型、普惠型、购惠型 三种类型 , 同时组织开展购物发票抽奖促销活动 。 整体活动计划从4月20日开始 , 6月末结束。
长春发1亿元消费券,谁能领?怎么领?怎么用?全都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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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将本次促消费活动的四大 内容整理如下
特惠型消费券
安排资金1000万元
主要发放给全市低保、特困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退伍军人服务保障优抚对象 。 计划4月22日开始发放 , 具体按市民政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方案执行 。 普惠型消费券
安排资金2000万元
面向所有在长人员 发放普惠型消费券 , 消费券在消费过程中十足抵用。 在长人员可通过下载阿里支付宝App参与抢券, 抢券时间以政府统一公告为准 , 抢得的电子消费券即刻存入市民的支付宝账号中 , 每张面值50元 , 共计40万份 , 每名在长人员只能抢券一次 。
1 普惠型消费券面值
每张面值50元, 共发放40万份 。
2 普惠型消费券领取及使用
必须在 长春本地实体消费场所使用 , 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 , 不设找零。
3 普惠型消费券使用时限
生效之日起至6月30日购惠型消费券
安排资金5500万元
【长春发1亿元消费券,谁能领?怎么领?怎么用?全都看这里!】在政府指定的限上年销售额亿元以上商贸企业, 作为指定商家开展购物抽取赠券活动 。 活动期间 , 消费者在指定商家消费 单笔满200元及以上 时 , 即获得一次赠券机会 , 获得率100% , 消费券面额随机产生, 面额设置为2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五档 , 先到先得 , 赠完即止。 各商家要配合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 , 加大让利力度 , 形成叠加效果 , 让广大消费者受益 , 吸引更多消费者参与 。 发票抽奖活动
安排资金1500万元
在全市开展凭发票 抽大奖活动
1 发票种类
4月20日至6月29日 , 个人 取得的由在长春市注册登记的实体店经《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2 发票额度
单张发票金额在100元及以上 。
3 参与 主体
取得上述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发票所载“购方名称”和“购方识别号”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完全一致且真实有效) 方可参与发票抽奖活动 。
4 开具时间
参与行业范围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4月20日至6月29日 期间开具的上述发票 。 开票时间以《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中的电子数据时间为准 。
5 开奖办法
自2020年4月27日至6月30日每天进行抽奖 , 共65期, 发票只能参加一次抽奖活动。 4月27日抽奖的发票开具时间为4月20日至26日 , 4月28日抽奖的发票开具时间为4月27日 , 以此类推 , 2020年6月30日为本次活动的最后一期 。
6 奖品设置
每期设置一等奖1名, 奖励价值20万元一汽品牌汽车 1台;二等奖4名, 奖励价值5000元购物卡 1张;三等奖20名, 奖励500元购物卡 1张 。 按照奖金总额1500万分配具体奖品价值和奖金额度 , 一切税费、手续费由中奖消费者个人承担 。
(发票抽奖活动以市税务局发布的发票抽奖公告为准 。 )
注:以上活动均以长春市政府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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