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事关师生复学!山东发布重要通知!

为全力做好师生复学后的应急处置和疫情防控工作 , 日前 , 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 , 要求做好发热师生员工应急处置 , 规范诊疗流程 。


通知明确 , 低风险地区对发热师生员工的处置 , 在规范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基础上 , 以鉴别诊断普通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腹泻等引起的发热为主 , 由驻校医生进行处理 , 严格把握需送医疗机构就医指征 。无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 , 经驻校医生判断无需到医疗机构就诊的 , 要就地处置 , 密切观察 。无上述流行病学史、体温高于37.3℃、确有需要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师生员工 , 可由专车或家长(属)自驾运送 , 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有上述流行病学史、体温高于37.3℃的 , 原则上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校内异常情况的排除 , 由驻校医生及疾控人员提出建议 , 报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确定 。

通知要求 , 发热门诊首接护士要对发热师生员工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 有上述流行病学史的要引导至发热门诊特殊诊室就诊 , 无流行病学史的引导至发热门诊普通诊室就诊 。发热门诊首诊医生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要求 , 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 进行规范诊疗 。

通知要求 , 医疗机构要严格把握留观适应症 , 不得随意扩大留观范围 。对高度怀疑有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师生员工进行隔离观察 , 并通知学校及监护人(家属) 。对已基本排除新冠肺炎等传染病 , 需进一步进行专科诊治的师生员工 , 要引导至相应专业科室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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