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商参阅@索赔1.08亿!状告前董事长!南北“露露”商标之争再燃战火


本是同根生 , 相煎何太急
近日 , 同为一家国企两个儿子的露露 , 再次因“商标”之争而闹得沸沸扬扬 。 然而 , 在这桩不起眼的官司背后 , 却是南北两个露露间长达5年之久的恩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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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视觉中国
近年来 , 商标之争早已成为中国品牌前行路上的绊脚石 , 从王老吉加多宝之争 , 到的江小白商标专利归属之争 , 再到近日发酵的南北“露露”商标之争 , 而这些都无一例外成为了历史遗留问题 。
4月初 , 在长达5年的商标之争无果后 , 承德露露终于改变了目标 , 手段依然是起诉 , 但起诉的对象却是公司曾经的两大核心人物:
原董事长王宝林(1997年至2010年任职 , 且是公司的法人);
原总经理王秋敏(1997年至2014年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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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易财经
起诉的内容 , 主要围绕二人利用职务便利 , 于 2001 年 12 月— 2006 年 6 月间 , 以上市公司名义 , 秘密与关联企业露露集团(后更名为‘霖霖集团’)、汕头市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下称‘汕头露露’)及香港飞达企业公司(下称‘香港飞达’)签订的《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 。
此外 , 公告还要求两人赔偿承德露露1.08亿元 。 消息一出立刻引发轩然大波 , 要知道 , 这可是中国证券史上罕见的上市公司针对前高管的董事责任天价索偿案 。
事实上 , 河北承德露露与广东汕头露露 , 两家均脱胎于国企露露集团 。
在过去24年间 , 两家企业均生产着同样配方、相似包装的“露露牌”杏仁露 。 只不过原来的承德露露成为了知名上市公司 , 而汕头露露则成为了由港资控股的合资公司 , 后又因更名成为了一家民企 。
此时又有谁能想到 , 曾经的兄弟公司 , 如今成为了仇敌关系 。

承德露露 , 前身为始建于1950年的承德市食品厂(国企) , 后又在市场经济浪潮的推动下 , 转型成为露露集团 。
1984年 , 王宝林出任厂长后 , 借着改革开放的春风 , 贷款从法国引进灌装生产线 , 开始生产杏仁露饮料 。
1990年 , 王宝林在人民大会堂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 , “露露”杏仁露走向全国 。 1995年 , 露露的商标权和商誉值就达到了4.8亿元 , 一举成为成为全国知名品牌 , 而这也让王宝林当上了河北省劳动模范 。
不过 , 在露露逐渐成名的过程中 , 王宝林的身份也经历了从厂长到集团董事长的一系列变化 。
1996年3月 , 露露集团为了开拓南方市场 , 决定与香港飞达企业合资成立汕头露露 , 双方分别持股51%和49% 。
1997年 , 露露集团在国企改制过程中 , 为了支持承德露露上市 , 又将汕头露露51%的股权作为优质资产注入其中 。 与此同时 , 汕头露露的控股权也转至承德露露手中 。
至此 , 南北方两家露露正式确立:一个是承德露露 , 一个是汕头露露 。

无独有偶 , 承德露露上市不久后 , 汕头露露就出现了亏损 , 为了保证业绩不受影响 。 汕头露露于2001年被剥离出了上市公司体系 。 至此 , 汕头露露与承德露露在股权关系上完全脱钩 。
为了进一步明确退出上市后的汕头露露对其商标的使用问题 , 露露集团、承德露露、汕头露露和香港飞达四方代表 , 分别于2001年底和2002年初先后于汕头签署《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 。
这两份文件的签署 , 也成为了日后“商标之争”的导火索 , 因为其涉及到“露露”商标的永久使用权和分割市场等关键权益 。
其中 , 汕头露露可以继续有偿使用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 , 且其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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