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哈萨克官员不会因非法致富而受到惩罚

【中亚丝路观察】4月21日 , 据哈萨克斯坦反腐败事务局获悉 , 法案规定了资产与合法收入不符的公务员应证明自己的财产合法性 , 该法案已被马吉利斯审议 , 未能被纳入使用 。
『法案』哈萨克官员不会因非法致富而受到惩罚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这个问题非常重要 , 反腐败机构已经尝试了15年 , 以引入对此机构的责任 。在发达国家 , 与它的斗争是反腐败指标之一 , 是一种预防工具 。鉴于宪法原则 , 我们不能为此承担刑事责任无罪推定或有罪推定 。无罪推定的原则在我国的刑法中一直有效 , 不需要被告证明其无罪 。他有罪仅在定罪成立之后 , 有罪的原则是符合民法 , 当有罪的人有义务证明自己无罪时 , 才能生效 。”马吉利斯表示 。
哈萨克斯坦官员对贿赂者的惩罚不满意 , 她指出 , 试图将关于非法致富的民事责任法纳入该法案 。“一名被裁定收入与支出之间存在差异的官员 , 有义务在一定时期内证明其有争议财产来源的合法性 。如果他没有成功证明 , 则税务机关必须提起诉讼以追回指定的金额 。”
“造成这种差异并且无法证明其是出于消极原因而被解雇的公务员 , 将被禁止重返公务员三年 。但是 , 该倡议不受支持 , 并且在法案批准过程中被排除在外 。当前 , 有关政府机构正在考虑此问题 。我认为 , 随着做出政治决定 , 我们将回到这个问题上 。”艾格尔·巴扎尔巴耶娃说 。
【『法案』哈萨克官员不会因非法致富而受到惩罚】此前 , 公务员和反腐败事务局局长阿里克·施佩克巴耶夫(Alik Shpekbayev)提议对资产与合法收入不符的公务员实行处罚 。(编辑:小宁)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