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4年贿送百万,串通投标得中山大涌污水处理工程,女老板被判6年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4年贿送百万 , 串通投标得中山大涌污水处理工程 , 女老板被判6年
南都讯 采访人员吕婧2015年 , 罗某(女)与自己的高中同学——时任大涌镇党委委员的邓某(女 , 另案起诉)共谋 , 通过串通投标最终承接到大涌镇政府污水处理工程 。 为了表示感谢、维护关系、帮助自己解决问题 , 罗某多次向邓某行贿 , 共计人民币163万元 。 日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罗某犯行贿罪、串通投标罪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
『罗某』4年贿送百万,串通投标得中山大涌污水处理工程,女老板被判6年
本文插图

串通投标:找另外3家公司“围标”并付费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 2015年 , 被告人罗某与时任大涌镇党委委员的邓某(分管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财政等工作)共谋 , 通过邓某帮助 , 被告人罗某中标大涌镇污水处理工程 。 随后 , 被告人罗某找到在广州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自公司”)任职的陈某涛(另案起诉) , 商量以广自公司名义参与上述工程项目的投标 , 并约定广自公司中标后 , 将工程交由被告人罗某实际经营 , 被告人罗某向广自公司支付挂靠费用 。
为了确保广自公司中标 , 被告人罗某还找到另外3家公司参与“围标” , 并向上述公司支付好处费 。 期间通过邓某安排 , 被告人罗某和陈某涛与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对接 , 根据陈某涛提供的广自公司的相关材料 , 制定出有利于广自公司中标的评分标准 , 最终使得广自公司以污水处理单价0.75元/吨的报价顺利中标 , 获得大涌镇污水处理厂五年的运营经营权(从2015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止) 。
中标后 , 被告人罗某与广自公司以签署分包协议的形式 , 取得了大涌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的实际经营权 。 根据被告人罗某的供述:事后 , 邓某找她要过疏通关系的费用 。
截至2018年12月 , 中山市大涌镇政府(财政)向广自公司支付了污水处理费共计人民币11934941.19元 。 2018年9月3日 , 被告人罗娜被公安人员电话传唤到案 。
行贿:4年累计贿送人民币163万元
经审理查明 , 2015年至2018年期间 , 被告人罗某为感谢高中同学、时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委员邓某对其承接镇政府工程项目、以及其经营行为被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处罚中给予帮助 , 多次向邓某贿送共计人民币163万元 。
法院审理认为 , 2015年至2018年间 , 被告人罗某为感谢邓某帮助使其以广自公司名义中标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 , 多次向邓某贿送共计约人民币100万元 。
据邓某的供述称:2015年 , 我帮助罗某取得大涌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经营权 , 在招标期间 , 罗某先后四次送给我共人民币100万元(一百元面值) , 每次都是送到我家里或大涌镇政府的办公室 。
此外 , 法院审理认为 , 2016年 , 被告人罗某为感谢邓某帮助其以广州市超凡广告设计有限公司名义中标大涌电视台广告代理权经营业务 , 向邓某贿送人民币30万元 。 2016年 , 大涌镇污水处理厂因排放含磷超标被环保部门处罚 , 被告人罗某为感谢邓某帮助减少处罚 , 向邓某贿送人民币10万元 。
2017年被告人罗某与何某(另处理)合作挂靠湖南正道建筑 , 在广东区域以正道公司名义承接工程项目 。 何某的朋友李某借用正道公司参与竞标中山市交通局监管的105国道中山市路段灾后重修项目因涉嫌围标 , 正道公司面临被中山市交通局处罚 。 被告人罗某请托邓某帮助疏通关系而免除了处罚 , 后为表感谢 , 向邓某贿送人民币19万元 。
2015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 , 被告人罗某为感谢邓某1在上述的事项中对其给予关照和帮助 , 以节日礼金形式 , 每年春节或中秋节向邓某1贿送节日礼金人民币1万元 , 共4次合计人民币4万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