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长沙金琥房地产公司的“生财之道” 行贿原宁乡县委副书记邓杰平( 二 )


到案后 , 邓宪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认罪悔罪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鉴于邓宪平系初犯 , 认罪悔罪 , 符合社区矫正条件 , 可对其宣告缓刑 。
综上 , 判决长沙金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 , 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罚金已缴纳);邓宪平犯单位行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两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张天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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