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交警」一人做事别人当??你们还敢再“坑”一点吗?( 二 )


一是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
“顶包”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 会受到行政处罚
二是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
“顶包”人涉嫌构成包庇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 第(二)款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 , 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 , 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希望广大驾驶员们
遵守交通法规
注意安全出行
切勿疲劳、醉酒、无证驾驶
保证自身及他人生命健康安全
同时 , 发生交通事故
不要因为感情、利益等因素
替他人“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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