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餐饮企业复工后涨价 专家:企业涨价既要合理又要合法( 二 )


因此,郑宁认为,在非垄断性变更价格的前提之下,商家涨价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法律并未明令禁止,但餐饮企业要充分评估涨价行为的合规性,避免出现不正当价格行为 。
“但一些消费者因疫情收入下降,购买力下降,对价格更敏感,涨价后可能消费的人更少,餐饮企业希望借涨价渡过难关未必能达到效果 。”郑宁说 。
邱宝昌同时建议,消费者对经营者的合理涨价要有一个合理的态度,如果是违法涨价、哄抬价格就要举报,如果确实是成本推动价格增长就要多一些理解 。
政府提供适度补贴,企业探索多元增收
“对于价格上调属于合法区间的餐饮企业,消费者只能用脚投票 。对于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的餐饮企业,消费者除拒绝光顾外,还可以向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郑宁说 。
价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除此之外,价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有权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价格监督作用 。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 。
“消费者还可以向这些组织机构投诉,及时进行价格监督 。”郑宁说 。
为了提振餐饮业的信心,促进消费,此前有多地领导采取措施鼓励消费 。
3月9日,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张敬华来到已恢复堂食的南京大排档,出示绿色健康码,摘掉口罩在大厅内坐下,随即点了鸭血粉丝等小吃 。
3月10日,福建省副省长郭宁宁视察福州餐饮代表品牌“四道菜”,鼓励福州餐饮业复工复苏,并鼓励餐饮老板全力做好复工防疫工作 。
邱宝昌认为,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企业,政府可以进行适当补贴,如果已拿到补贴又对政府承诺不涨价,却仍进行涨价,那么就要进行引导改正,甚至处罚 。政府还需要对低收入人群或因疫情造成暂时困难的人群进行补贴,共渡难关 。
郑宁也建议,政府应对餐饮企业进行税收、补贴等方面的支持,降低他们的经营成本 。同时,餐饮企业也要压缩成本,发展外卖、自提等营收方式,多元化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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